公告日期:2018-03-02
公告编号:2018-024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证券代码:430373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基于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现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 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
[2018]6-20号《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
分配净利润91,998,255.11元,资本公积54,622,851.03元;当年
实现净利润55,004,028.63元。
公司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65,516,000.00股为基数,以累计未
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元(含税),
共计派发股利人民币19,654,800.00元(含税)。上述分配所涉税款
公告编号:2018-024
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3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
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
施。
三、 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预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二)《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024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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