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7
证券代码:430369 证券简称:威门药业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7年5月3日,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因本次股票发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一切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2017年7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19号),核准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 1,500 万股新股。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 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 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本次计划发行股票合计不超过1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00元人民币,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由发行对象以货币方式认缴。在册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认购权。
(二) 在册股东的认定
在册股东为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26日)。
(三)在册股东认购数量
在册股东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在册股东于本次股票发行股权登记日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总股本)本次股票发行总股份数]的整数部分。
1、在册股东所持股份数以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数额为准;
2、取整部分是指对计算结果向下取整,即为不超过计算结果的最大整数值,如1000.9股取整部分为1000股。
(四)在册股东缴款安排
1、2017年8月9日前(含当日),在册股东进行股份认购,与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合同》。逾期未签署《股份认购合同》视为股东放弃认购。
2、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0日,在册股东缴纳认购资金,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股东应在汇款底单空白处注明股东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传真或以电子邮件扫描件等形式发送至公司,同时与公司电话确认。
3、2017年8月10日前(含当日),公司确认在册股东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通知在册股东股份认购成功。
二、 新增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 新增投资者认购安排
根据在册股东认购结果,公司将于2017年8月11日前(含当日)与拟新增股东确定认购数量,签订《股份认购合同》。
(二) 缴款的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7年8月11日
2、缴款截止日:2017年8月15日
(三) 认购程序
1、2017年8月11日前(含当日),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认购人与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合同》;
2、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5日,认购人进行股份认购,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资金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3、2017年8月16日前(含当日),认购人将缴纳认购资金的汇款底单复印件(股东应在汇款底单空白处注明股东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传真或以电子邮件扫描件等形式发送至公司,同时与公司电话确认;4、2017年8月16日前(含当日),公司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到帐无误后,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四) 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公司确认认购人的资金到账无误后,通知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认购对象在将资金汇入股票发行指定账户一个工作日后,或在2017年8月16日前,公司尚未与认购对象联系确认认购是否成功,则可能存在公司无法联系认购对象的情况,请认购对象拨打公司电话以确认股份认购状态。
对于认购对象在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公司将与认购对象进行及时联络,以保证认购的顺利完成;对于由于认购对象联系电话无法联系而引起的各种问题和责任将由认购对象自行承担。
(五) 其他相关事项
1、汇款时,汇款人账号、户名应为认购对象本人,在汇款用途或备注中填写“投资款”。
2、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对象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3、认购对象汇入的资金与其认购股份不一致,以认购对象汇入的资金可认购股份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