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门药业: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的意见
威门药业资讯
2023-11-24 17: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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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24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的意见

主办券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
融大厦 16/22/23 楼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目 录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有关规定的意见......1
二、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必要性的意见 ......4
三、关于本次回购价格合理性的意见 ......4
四、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性的意见 ......6五、说明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合格投资者人数等是否可能触发全国股转公司关
于分层管理相关规定中各市场层级的退出情形......6
六、其他应说明的事项......6

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门药业”、“公司”),证券简称:
威门药业,证券代码:430369,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

根据《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管理层和员工股权激励。公司的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公司股东、管理层和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作为威门药业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申港证券对威门药业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其申请回购股份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意见

(一)股票挂牌时间已满 12 个月

经核查,威门药业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开转让,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净利润(万元) 216.95 6,129.10

未分配利润(万元) 18,460.72 18,243.77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万元) 12,675.60 14,226.83

资产负债率(合并)(%) 35.59 38.72


流动比率(倍) 2.29 2.07

速动比率(倍) 1.61 1.62

注:公司 2023 年 1-6 月较 2022 年度净利润下降较大,主要系 1、市场环境发生一定
的变动;2、由于热淋清颗粒的产品属性,下半年销售好于上半年,同时因医保资金紧张的原因,医院限方限量限品等行为导致热淋清颗粒销量下滑。

2022 年末、2023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38.72%、
35.59%,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07 和 2.29,速动比率分别为 1.62 和 1.61,按
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以 2023 年 6 月末数据模拟测算,回购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35.95%、2.25、1.58,本次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

单位:万元;%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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