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4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的意见
主办券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
融大厦 16/22/23 楼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目 录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有关规定的意见......1
二、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必要性的意见 ......4
三、关于本次回购价格合理性的意见 ......4
四、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性的意见 ......6五、说明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合格投资者人数等是否可能触发全国股转公司关
于分层管理相关规定中各市场层级的退出情形......6
六、其他应说明的事项......6
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门药业”、“公司”),证券简称:
威门药业,证券代码:430369,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
根据《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管理层和员工股权激励。公司的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公司股东、管理层和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作为威门药业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申港证券对威门药业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其申请回购股份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意见
(一)股票挂牌时间已满 12 个月
经核查,威门药业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开转让,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净利润(万元) 216.95 6,129.10
未分配利润(万元) 18,460.72 18,243.77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万元) 12,675.60 14,226.83
资产负债率(合并)(%) 35.59 38.72
流动比率(倍) 2.29 2.07
速动比率(倍) 1.61 1.62
注:公司 2023 年 1-6 月较 2022 年度净利润下降较大,主要系 1、市场环境发生一定
的变动;2、由于热淋清颗粒的产品属性,下半年销售好于上半年,同时因医保资金紧张的原因,医院限方限量限品等行为导致热淋清颗粒销量下滑。
2022 年末、2023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38.72%、
35.59%,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07 和 2.29,速动比率分别为 1.62 和 1.61,按
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以 2023 年 6 月末数据模拟测算,回购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35.95%、2.25、1.58,本次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
单位:万元;%
项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