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03
北京赫宸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9号长新大厦604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健飞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总经理代表管理层向董事会汇报2018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18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9)第010373号《审计报告》,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3,360.3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9,336.03元,2018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39,085.35元。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公司资金需求较大,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赫宸能源: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5)、《赫宸能源: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作,接受其审计,同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因此特提出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19年度的审计费用,标准是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兴华审字(2019)第010373号《审计报告》。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无资金占用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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