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6
公告编号:2018-043
证券代码:430365 证券简称:赫宸能源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赫宸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北京赫宸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赫宸能源: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公司将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3日。
二、新增临时议案情况:
2018年11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赵健飞先生(截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7,291,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695%)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提案:
1、审议《关于公司拟成立北京赫宸北融置业有限公司(暂定
名)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43
议案内容为:
本公司拟与陈德宁先生成立北京赫宸北融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定为准)。注册地为北京市密云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北京赫宸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认缴注册资本25,500,000元,持股比例51%;陈德宁先生拟认缴24,500,000元,持股比例49%。出资期限2020年11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11月16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赫宸能源: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
三、董事会关于此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列明提案内容。以上议题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及具体决议事项,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调整后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暨变更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拟成立北京赫宸北融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北京赫宸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
公告编号:2018-043
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北京赫宸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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