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3
公告编号:2018-049
证券代码:430365 证券简称:赫宸能源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赫宸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合研发烟气净化节水器的合作协议的公告的
补发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赫宸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18年1月份与上海清洁煤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方联合签署了《联合研发烟气净化节水器的合作协议》。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未能及时披露《关于联合研发烟气净化节水器的合作协议的公告》,经自查后,公司补发了上述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公司就上述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管理层今后将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我们对上述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京赫宸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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