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2
证券代码:430365 证券简称:赫宸能源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赫宸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赫宸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2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9号长新大厦604室召开。会议已于2018年1月17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健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发展需要,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的2017年度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
决算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不再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年报审计机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2)。
2.表决结果: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北京赫宸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预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健飞计划以个人信用、房产及所持公司股权为公司2018年度银行贷款提供无偿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及公司高管为公司提供的临时性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3)。
2.表决结果: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赵健飞、王纯山、李宏霞、关荣斌回避表决,由其余3名
非关联董事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兹定于2018年2月6日
10:00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18年1
月 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4)。
2.表决结果: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赫宸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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