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美影业:拟出售孙公司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基美影业资讯
2023-04-21 15:34:1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430358 证券简称:基美影业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出售孙公司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上海海沟云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沟云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注册资本 3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基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影投资”)持有其 73.67%的股权,深圳兔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兔展智能”)持有其 16.33%的股权,花馨女士持有其 10%的股权。因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海沟云乐 20%的股权以 60 万元人民币的交易对价转让给花馨女士、公司拟将海沟云乐 13.67%的股权以 41 万元人民币的交易对价转让给兔展智能。具体内容及时间以各方签订的转让协议为准。

本次转让完成后,基影投资将持有海沟云乐 40%的股权,不存在对海沟云乐丧失控制权的情况。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285,129,023.47 元,归属于挂牌公
司股东净资产为人民币 277,585,907.58 元。本次出售股权的账面价值为1,010,000.00 元,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 0.35%,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0.36%,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
售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花馨女士执行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兔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B3306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
态园 12 栋 B3306

注册资本:1,252.6906 万元

主营业务:数智内容营销云

法定代表人:董少灵

控股股东:董少灵

实际控制人:董少灵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花馨女士在 12 个月内为兔展智能的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花馨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762 号

关联关系:花馨女士为公司董事、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上海海沟云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上海市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上海海沟云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