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8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430355 证券简称:沃特能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沃特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上海沃特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特能源”)的委托,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兴华审会字(2019)第430050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退市公司及两网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出具的事项内容
1、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如财务报表附注六、9所述,沃特能源公司于2018年4月30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海诺佛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佛尔生态公司),形成商誉8,821,093.39元。由于合并日诺佛尔生态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未经符合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审计也无法实施其他可替代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对上述商誉价值的准确性作出
公告编号:2019-020
判断。
沃特能源公司在本报告期末对上述商誉是否减值进行了测试,结论认为诺佛尔生态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没有低于投资成本,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其账面价值,因而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审计对沃特能源公司提供的商誉减值测试的相关资料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诺佛尔生态公司2017年、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商誉产生时预测的金额,审计认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沃特能源公司的商誉存在减值倾向,但审计无法对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业绩增长假设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审计无法对沃特能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结论的适当性做出准确判断。
2、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诺佛尔生态公司的净资产71,782,336.61元,占沃特能源公司合并净资产的51.13%。由于诺佛尔生态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未经符合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审计也无法实施满意的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审计无法对合并报表中诺佛尔生态公司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以及对沃特能源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整体的影响作出恰当判断。
二、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沃特能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沃特能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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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沃特能源公司、停止营运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沃特能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无法表示审计意见,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董事会会组织公司相关人员采取委托评估等措施,解决审计报告中提及的其它事项段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说明。
上海沃特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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