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威士: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安威士资讯
2018-12-12 17: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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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12


公告编号:2018-030
证券代码:430349 证券简称:安威士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安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12月28日10:00

结束时间:2018年12月28日12:0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公告编号:2018-030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3669号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公告编号:2018-030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8日09:00-10:00
(三) 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3669号三楼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michael@anviz.com; 021-54833433。
(二)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预期2小时,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
等费用自理;
(三) 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安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上海安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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