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9
公告编号:2018-007
股份简称:安威士 股份代码:430349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上海安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 年 2 月 13 日 9 时
结束时间:2018 年 2 月 13 日 11 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告编号:2018-007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 月 5 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 3669 号 1 号楼 3 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解除与主办券商签署的《推荐挂牌并持
续督导协议书》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与兴业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07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
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5)办理
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 年 2 月 13 日上午 8:00 至 9: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 3699 号 1 号楼 3 楼
电话:021-54833455 转 808
传真:021-54831400 转 808
联系人:仇成林(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18-007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安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
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
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安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安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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