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4
证券代码:430348 证券简称:瑞斯福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瑞斯福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12月29日9时0分
结束时间:2017年12月29日10时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26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七)会议地点:公司天津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天津市蓟州村镇银行礼明庄支行申请借款并由股东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和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3、《关于公司章程变更的议案》;
4、《关于提名监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 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方式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9日(8:00-9: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天津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夏春梅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 10 号北控大厦 1006B
(102200)
联系电话:010-80726010-0 传 真:010-80726127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瑞斯福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瑞斯福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北京瑞斯福高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指示:
(1)对《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题中所列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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