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0
公告编号:2019-022
证券代码:430332 证券简称:安华智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安华智能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华智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未来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剑波、姚美君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科技”或“上市公司”)签订了《股权合作意向协议》,拟由上市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取得公司控股权且本次收购以公司终止挂牌为先决条件,故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安华智能,证券代码:430332)自2019年3月26日开市起停牌,且公司披露了《安华智能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公司暂定恢复转让的最晚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如到期无法恢复转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延期恢复转让。
公告编号:2019-022
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2019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修订议案》。停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持续信息披露,分别于2019年4月9日、4月23日、5月8日、5月22日、6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平台上披露了《安华智能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2019-014、2019-016、2019-017、2019-018)。
目前,因本次申请终止挂牌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引起公司股票的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
公司股票继续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2安华智能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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