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9
公告编号:2022-068
证券代码:430330 证券简称:捷世智通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针对《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进行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长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选举胡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经资格审查,胡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针对《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副董事长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选举谢军先生、崔智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经资格审查,谢军先生、崔智怀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公告编号:2022-068
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三、针对《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周旭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资格审查,周旭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四、针对《关于续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高向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高向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续聘孙永魁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经资格审查,高向东先生、孙永魁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
王峰娟 张泽云
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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