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世智通:公司章程
捷世智通资讯
2022-05-19 16: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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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19

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二年五月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股份......4

第一节股份发行......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股份转让......6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 股东......7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董事会......19

第一节董事......19

第二节董事会......22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5
第七章监事会......27

第一节监事......27

第二节监事会......28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9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29

第二节内部审计......30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0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31

第一节通知......31

第二节公告......31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2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2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2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34
第十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34
第十三章附则......3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以北京捷世伟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由北京捷世伟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航丰路甲4号4-7幢6层612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38.9002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438.9002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第八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现代管理为依托,推动公司发展,为全体股东提供投资回报。
第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加工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机械设备。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下表所列的北京捷世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全部21名股东。公司整体变更成立时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3800万股,每股面额为1.00元人民币,全部向发起人发行。

序 持 股 数 额

姓名 持股比例 出资

号 (万股)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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