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百林通信网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上海百林通信网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林通信”或“公司”)于2013年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主办券商,并于2013年10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百林通信,证券代码:430329。
在持续督导期间,百林通信的公司治理机制较为完善、信息披露规范及时。百林通信能够与广发证券保持顺畅沟通、及时提供相关审查及备查文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能够落实广发提出的整改意见,已按照《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约定支付了督导费用。
广发证券自担任百林通信主办券商以来,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各项业务规则要求,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百林通信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事前核查,依照相关规定和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百林通信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后已签署《<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终止协议》,此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2019年1月1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上述协议书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2019年1月15日起,本公司不再担任百林通信的主办券商,不再承担百林通信的持续督导职责。
同时,广发证券作出如下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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