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0
公告编号:2017-011
股份简称:百林通信 股份代码:430329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上海百林通信网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利润表“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计入管理费用。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从“管理费用” 项目
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制定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 公告编号:2017-011
会[2016]22号)相关要求。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7-011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2016年5月1日起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故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14,959.72元,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14,959.72元。
(3)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经营不存在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百林通信网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百林通信网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百林通信网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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