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2
公告编号:2019-106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 27 号海升 C 座第二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11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曾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郁银祥因病缺席,委托董事周淦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肆佰万元银行贷款,期限为 1 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并拟委托北京海淀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6
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委托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委托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为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共计人民币肆佰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文、北京精英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曾文、韩薇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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