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智通:安信证券关于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精英智通资讯
2019-10-10 17:30:5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10-10



安信证券



关于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安信证券作为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资金占用情况



北京精英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英路通”)原系精英智通的控股

子公司,精英智通持有其 55.00%的股权。2018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北京精英路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 550 万元的对价将公司持有的 55.00%的股权转让给智行合壹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行合壹”)。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



(1)2018 年 10 月 22 日,智行合壹向公司支付完成股权转让款,精英路通

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从而完成了精英路通



的剥离。即根据审计的认定原则,精英路通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成为公司的

关联方。



公司经营期间,精英智通与精英路通一直存在一定金额的拨付资金往来。截

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对原子公司精英路通的其他应收账款余额为 1,209.40

万元。精英路通为曾文实际控制,2018 年 11 月 1 日起,该部分其他应收账款随

即变更为关联方资金占用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精英路通资金占用余额

为 1,384.58 万元;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精英路通资金占用余额为 1,766.79

万元。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精英路通归还占用款项 738,805.60

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精英路通资金占用余额为 1,692.91 万元。



(2)普洱精英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洱路通”)是精英路通的全

资子公司,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普洱路通由于上述原因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对普洱路通的其他应收账款余额为 77.33 万元。

普洱路通为曾文实际控制,2018 年 11 月 1 日起,该部分其他应收账款随即变更

为关联方资金占用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普洱路通资金占用余额为 80.13

万元;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普洱路通资金占用余额为 80.13 万元。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普洱路通未归还占用款项,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普洱路通资金占用余额为 80.13 万元。



2、违背承诺情况



(1)关联方精英路通和普洱路通分别签署资金占用还款计划书,承诺不再占用精英智通资金,并尽早偿还占用资金,并按资金实际占用天数、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核算及支付利息。



(2)精英路通和普洱路通承诺于2019年 9月30日之前偿还占用资金 800.00

万元人民币,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偿还占用资金 1,046.92 万元人民币及资金

占用期间的全部利息。精英路通和普洱路通的实际控制人曾文承诺如果精英路通和普洱路通未在上述日期前将款项归还给本公司,则由其本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由本人向公司返还上述全部款项及利息。



相关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精英路通、普洱路通的资金占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