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7
公告编号:2019-094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 27 号海升 C 座第三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曾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31,330,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预计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补充预计 2019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拟向北京精英
公告编号:2019-094
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英路通”)采购商品和安装服务,精英路通拟向公司采购设备物料和劳务服务,预计交易发生金额不超过 3,000.00 万元人民
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补充预计 2019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173,5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曾文、北京精英汇智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曲敬东、韩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竟驰、苏丹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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