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09
公告编号:2023-053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精英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智行”)拟与苏州泰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沃能源”)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孙公司:苏州泰沃智储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拟为苏州工业园
区扬富路 11 号南岸新地一期 W02 栋 1102 室;认缴注册资本不超过 500 万,其
中苏州智行持股比例 51%,泰沃能源持股比例 49%,前述出资方式为现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最终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之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公司本次新设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53
(五)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对外投资围绕公司智慧交通主业延伸拓展,涉及新能源电力领域,有利于拓宽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苏州泰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高尔夫花园 47 幢三楼 316 室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高尔夫花园 47 幢三楼 316 室
注册资本:2,500,000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蓄电池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法定代表人:宋祥
控股股东:宋祥
实际控制人:宋祥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3-053
名称:苏州泰沃智储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扬富路 11 号南岸新地一期 W02 栋 1102 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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