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0
公告编号:2018-077
证券代码:430312 证券简称:伟力盛世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天津伟力盛世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路海涛持有公司股份19,193,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35.3330%。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14,394,75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798,25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公司股东路海涛与北京天星银河股权投资中心之间存在股权投资争议纠纷,北京天星银河股权投资中心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股东路海涛正在跟北京天星银河股权投资中心的相关领导积极沟通,已得到对方的初步谅解,目前正在沟通后期的解决方案,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路海涛
公告编号:2018-077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9,193,000、35.3330%
股份限售情况:14,394,750、26.4998%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9,193,000、35.3330%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粤0304财保2399号文件
2018年12月19日中结算打印的股东名册和限售股份数据表
天津伟力盛世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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