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美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新增承诺公告(更正后)
达美盛资讯
2021-04-13 17: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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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13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430311 证券简称:达美盛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新增承诺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北京达美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685756096T



承诺主体名称 李艳松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对终止挂牌异议

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个

承诺有效期



月内



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个

承诺履行期限



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回购责任履行完毕之日





公告编号:2021-010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李艳松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对异议股东的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回购 其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 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回购有效期内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 情形除外)。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承诺针对未参加公司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或 其指定第三方回购全部持有股份的异议股东21名,要求回购其部分持有公司 股份的异议股东2名,以及无法取得联系的异议股东4名;



要求全部回购的21名异议股东均已向公司提供了书面文件,分别为:姚 红昭、高状红、谷强、吕祺威、王成军、李颖序、高天洁、贾振通、赵云

龙、宋国雄、李献军、余艳华、沈亮、朱丽丽、赵立新、许小艳、陈沛、付 峥、李绍华、刘凯、刘建星;



2名异议股东要求回购其持有的部分股票并向公司提供了书面文件,这2 名异议股分别为兰斌、林勇;



尚有4位异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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