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30
公告编号:2017-024
证券代码:430291 证券简称:ST中试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湖北中试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
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北中试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统”)于2017年6月27日出具的《关于对湖北中试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7]366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事项
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披露《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
查公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2016年1月实际控制人变更)之一
的罗丹占用公司资金。截止2015年12月31日,罗丹占用公司资金
余额241.45万元,占用原因为公司与其存在频繁往来,存在多笔罗
丹代收公司款项以及为公司代垫款项的情况;经公司核实,公司应支付罗丹房租费用130.68万元,罗丹于2016年9月-10月偿还剩余占用公司资金110.77万元,但是未于股转系统要求的自查整改期前 公告编号:2017-024
全部清理。
上述资金占用行为构成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八条第十三款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1.4 条的规定;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4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二、被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湖北中试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原实际控制人之一的罗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公司说明及整改措施
(一)关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罗丹的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已于 2016年 10月 31日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公告》,截止2016年10月27日,股东罗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已全部清理。 公告编号:2017-024
(二)公司今后将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股东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针对资金占用和信息披露违规事实,公司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道歉!公司将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湖北中试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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