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7
公告编号: 201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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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ST 中试 证券代码: 430291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湖北中试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湖北中试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有关
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中资产负债表、 利
润表以及 2014 年同期数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现对具体更正
事项予以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及说明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2016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组建了新的
管理团队,并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会
计处理,对会计差错追溯更正。
(二)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内容及具体会计处理
1、 2015 年度更正内容及具体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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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分别挂账成都至奥科技有限公司
292,200.00 元, 予以抵消。调减应收账款 292,200.00 元,调减预收
账款 292,200.00 元。
( 2)根据往来款核查情况,调减预付账款 3,146,600.92 元, 调
增其他应收款 3,146,600.92 元;调减预收账款 4,623,998.52 元, 调
增其他应付款 4,623,998.52 元。
( 3)短期借款中逾期未还借款本金分别由武汉光谷创业投资基
金有限公司(金额 1800 万元)、武汉东湖孵化器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金额 200 万元)代偿,富登小额贷款(湖北)有限公司借款(金额
220 万元)应调整至其他应付款。合计调减短期借款 2220 万元,调
增其他应付款 2220 万元。
( 4)根据诉讼判决书及欠款单,调增 2015 年未付工资及提成合
计 331,175.50 元。调增应付职工薪酬 331,175.50 元,调增销售费用
305,151.67 元、管理费用 26,023.83 元。
( 5)根据诉讼判决书中借款利率的规定及对公司以前年度借款
核查确认后,调减 2015 年应付利息 3,768,199.70 元, 同时调减财
务费用利息费用 1,466,000.51 元,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
1,193,840.20 元,调增其他应付款 1,108,358.99 元。
( 6)调整 2015 年武汉光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代付诉讼费、
保全费 135,994.00 元,陈冰代付法院诉讼受理费 20,880.00, 合计
调增管理费用 156,874.00 元,调增其他应付款 156,874.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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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根据调整后往来款账龄,补提以前年度坏账准备
7,482,960.63 元,其中:补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029,749.00 元,
补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5,418,969.83 元。同时调增 2015 年资产减
值损失 2,387,550.00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5,095,410.63 元。
( 8)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股东罗丹占用本公司资金余
额为 2,414,524.98 元。该款项是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罗丹之间存在频繁的往来收付情况,存在多笔
罗丹代收公司款项,以及为公司垫付款项的情况。 2013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股改前公司名称为:湖北中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操
立军、罗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 120 个月,自 2012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合同规定房屋租金为 27,900.00
元/月。经自查,公司自 2012 年 4 月起至今仅支付两笔房租费,分
别于 2015 年 06 月 03 日支付 90,000.00 元、 2015 年 07 月 23
日支付 54,000.00 元,其余款项未支付,也未入账,因此未支付的
房租费用(租赁期到 2016 年 5 月)合计为 1,306,800.00 元。该款
项冲抵股东罗丹占用资金进行调账处理,另 2016 年 9 月 22 日至
10 月 27 日股东罗丹累计还款 1,107,724.9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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