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430283 证券简称:景弘环境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视频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勇刚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许菁、徐迅、周虹、王瑞轩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27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3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钟校反对理由:公司 2019 年 4 月曾签署一项 600 万元
土建安装工程补充协议,公司根据该协议验收的土方量与业主方确认的土方量差异巨大。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在该项目上涉嫌财务记载不真实。董事周虹反
对理由:(1)公司 2019 年 4 月曾签署一项 600 万元土建安装工程补充协议,王
聪总经理作为上述补充协议的签署人,涉嫌连续多年在该项目上组织实施财务造假。(2)根据全国股转系统的监管提示函,公司有三份协议均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未按照董事会决议要求对有关理财投资进行风险审查,给公司造成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损失超过 2000 万元。公司王聪总经理作为上述合同的直接经办人和理财决策的直接负责人,应承担主要管理责任。王聪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公司依法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董事王聪反对理由:报告中没有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关于景弘北京公司起诉丰原国际和李广亮的一审判决结果: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22)京 0102 民初 2387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概要):判决生效十日内丰原国际偿还景弘北京公司 500 万元本金;丰原国际支付给景弘
北京公司利息(以 500 万元为基准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10 日按年利
率 14.4%计算;自 2019 年 3 月 11 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按年利率 12%计算;李广
亮所持有的被景弘北京公司质押的 340.9 万股景弘环境的股票拍卖后在上述给付义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27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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