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5
公告编号:2022-043
证券代码:430283 证券简称:ST 景弘环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 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内借款的议案》,公司的关联方李勇刚、王聪、姜陆军、胡波同公司签署借款协议,分别借款给公司 200 万、100 万、50万、120 万元;借款期限为 8 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8%。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
见《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2-039);上述人员均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李勇刚
住所:武汉
关联关系:董事
2. 自然人
公告编号:2022-043
姓名:王聪
住所:武汉
关联关系:董事
3. 自然人
姓名:姜陆军
住所:武汉
关联关系:监事
4. 自然人
姓名:胡波
住所:荆州
关联关系:财务负责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无资产抵押,利率低于同期民间借款利率,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借款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借款金额:甲方出借给乙方的资金数额分别为李勇刚借款 200 万元,
王聪借款 100 万元,姜陆军借款 50 万元,胡波借款 120 万元。
二、借款期限: 8 个月,从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将借款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
户之日起算。
三、借款用途:乙方借款用于公司业务经营。
四、借款的支付: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7 日内将借款支付到乙方指定
的账户,借款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五、借款利息计付:本协议项下借款按年利率 8%计算利息,利息在 2022
公告编号:2022-043
年 12 月 31 日结付一次,后期利息在借款本金归还时一并付清。
六、借款归还:借款期限届满后两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归还借款本金,并付清未付利息。如乙方延迟还款,每延期一日,按未还借款本息之和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可根据资金情况提前归还本息,但借款周期不少于 3个月。
七、担保:本协议项下借款无需提供担保。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包钢煤焦化工分公司 37 套除尘改造
项目中 1#-4#焦炉 2 套机侧除尘 EPC 项目”、“包钢仓储中心环境除尘提标改造
EPC 总包项目”顺利实施,对公司今年的经营工作有积极的正面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同李勇刚、王聪、姜陆军、胡波的《借款协议》。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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