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弘环境”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是
的审计报告
2 其他 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是
3 其他 主办券商事前审查工作受到影响 不适用
4 公司治理 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审字(2022)0112200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如下:
“1、如财务报表附注“六 6、其他应收款”、附注“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述,期末贵公司应收瑞达天下武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善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款项金额合计 1,444.99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1,444.99 万元。由于我们无法获取上述款项的最终资金流向及上述两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我们也无法实施其他有效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该等款项的坏
账准备计提的恰当性及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原公司员工周松林于 2021 年 3 月 2 日支取备用金 150 万,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归还。子公司原总经理鲁巍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借支 100 万期末未归还,
期末鲁巍借支余额为 135.45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3.33 万元。贵公司未提供上述个人借支款项具体用途的相关文件及凭证,我们无法获取款项最终资金流向及实际用途。我们无法与上述个人取得联系,无法执行函证、访谈等必要审计程序。我们无法判断该等款项列报的恰当性、款项的可收回性、坏账准备计提的恰当性及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3、2018 年 7 月 3 日,公司与武汉圣玛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建筑材料采
购合同并预付 350 万元。截止期末,上述公司通过第三方代付的方式退回全部预付合同款。贵公司未提供上述公司无法履行合同相关文件及凭证,我们无法与上述公司取得联系,我们无法执行函证、访谈等必要审计程序,我们无法判断退回事由、解除合同的合理性。我们无法判断该预付款的商业实质及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关于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众环专字(2022)0111098 号),由于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会计师无法确定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景弘环境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无法判断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2、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审字(2022)0112200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证券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
3、主办券商事前审查工作受到影响
由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主办券商提交与年度报告相关的拟披露信
息文件,未能及时、完整提供相关财务资料以及与非标准意见所涉及事项的有关文件资料,未能给主办券商预留合理的审查时间,鉴于此,主办券商对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事前审查工作受到影响。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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