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公告编号:2022-020
证券代码:430283 证券简称:景弘环境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2)0112200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董事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具体内容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审计了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弘环境”)财务
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景弘环境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如财务报表附注“六 6、其他应收款”、附注“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公告编号:2022-020
所述,期末贵公司应收瑞达天下武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善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款项金额合计 1,444.99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1,444.99 万元。由于我们无法获取上述款项的最终资金流向及上述两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我们也无法实施其他有效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该等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的恰当性及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原公司员工周松林于 2021 年 3 月 2 日支取备用金 150 万,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归还。子公司原总经理鲁巍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借支 100 万期末未归还,
期末鲁巍借支余额为 135.45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3.33 万元。贵公司未提供上述个人借支款项具体用途的相关文件及凭证,我们无法获取款项最终资金流向及实际用途。我们无法与上述个人取得联系,无法执行函证、访谈等必要审计程序。我们无法判断该等款项列报的恰当性、款项的可收回性、坏账准备计提的恰当性及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3、2018 年 7 月 3 日,公司与武汉圣玛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建筑材料采
购合同并预付 350 万元。截止期末,上述公司通过第三方代付的方式退回全部预付合同款。贵公司未提供上述公司无法履行合同相关文件及凭证,我们无法与上述公司取得联系,我们无法执行函证、访谈等必要审计程序,我们无法判断退回事由、解除合同的合理性。我们无法判断该预付款的商业实质及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二、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一)公司以前委托瑞达天下武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善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理财,截至目前尚有投资本金 1,444.99 万元尚未收回。对于委托善银财富的理财款项,因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暂时无法预计该款项收回的可能性,鉴于此,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委托瑞达天下的理财款项,到期后经多次催讨对方仍未全部归还,公司已提起诉讼,鉴于
公告编号:2022-020
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关于会计师所需核查资料,因涉及外部资料,需协调各方工作,截止报告出具日,该事项进展缓慢;
2、公司前员工大额借支事项,其中周松林已归还借支款项,对于鲁巍所欠款项,公司已发函催要,预计可以收回;关于会计师所需核查资料,因系公司前员工个人资料,需协调各方工作,截止报告出具日,该事项进展缓慢;
3、关于2018年公司向武汉圣玛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预付350万元采购款项,该公司因当时账户冻结原因,已通过第三方代付的方式退回全部预付合同款,未造成实质损失;关于会计师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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