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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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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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9



公告编号:2019-030

证券代码:430279 证券简称:华安股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武汉华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代松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武汉市鑫泽盛达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借款300万元,武汉市鑫泽盛达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前分期向公司提供全部借款,不计利息,借款期限以公司实际借款日期为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告编号:2019-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反对原因:张翀董事反对理由为公司多次以财报未经审计无法提供给股东,无法了解公司真实经营及财务情况,鉴于此,不建议增加公司负债。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代松先生、刘艳女士、刘革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超过300万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未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武汉华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武汉华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提议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内容:公司拟向武汉国创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300万元,武汉国创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前分期向公司提供全部借款,按年利率10%计息,借款期限以公司实际借款日期为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7票;弃权0票。

反对原因:张翀董事反对理由为公司多次以财报未经审计无法提供给股东,无法了解公司真实经营及财务情况,鉴于此,不建议增加公司负债。代松、刘艳、刘革、陆丹华、赵连杰、张伟董事反对理由为董事会已同意公司作为债务人向武汉市鑫泽盛达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借款,因此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9-030

武汉华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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