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5
证券代码:430253 证券简称:兴竹信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兴竹同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8 月 11 日,北京兴竹同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定 向回购股份方案》等议案。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 购细则》”)第四章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公司可以根据相 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定向回购:(二)挂牌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 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 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 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根 据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九章的二、(四)规定:“在 公司业绩达标的情况下,公司将根据制定的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年度考 核,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时,才能 100%解锁限 制性股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授予的激励
股票”。
根据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九章的二、(三)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2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限售期 2021年达到营业收入1亿元,净利润500万元
第二个解限售期 2022年达到营业收入1.5亿元,净利润1000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是指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述业绩考 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在限售期内,根据上述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完成后方可 对激励对象完成绩效考核部分的激励股票进行解锁。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到 的,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未完成绩效考核部分的激励股票。”
根 据 公 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98,756,475.48 元,净利润为 1,576,306.43 元,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 第二个解限售期限的业绩考核目标。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权激励对象 15 人,合计持有限制性股票 820,000 股,根
据 《回购细则》及《北京兴竹同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 司决定回购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805,000 股并注销。
三、 回购基本情况
1、回购对象:
共 15 人,详见下表。
2、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数为 805,00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59%。
3、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之“第九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三)公司业绩指标”规定:“在限售期内,根据上述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完成后方可对激励对象完成绩效考核部分的激励股票进行解锁。上述公司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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