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华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股票发行业务细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普华科技 2023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核查方法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有关的银行账户相关资料、网银流水、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2、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采购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资料;
3、核实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股票发行方案中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 年度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2015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向 35 名合格投资者及 6 名现有股
东共计发行股票 1,5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50,000.00 元。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拓展相关领域的细分市场并实施产业链整合。
2015年3月1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5]
第 11082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 2015 年 3 月 3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
集的资金共计 1,215.00 万元已经全部到位。
2015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取得了《关于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1010 号)。
(二)2016 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情况
2016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张彦华、陈明祥合计持有的济南普华春天应用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普华”)44.00%的股权,使济南普华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8.15 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 674,800 股,本次股
票发行由发行对象张彦华、陈明祥以股权资产作为对价进行认购,不存在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6]第 115274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情况予以验证。
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取得了《关于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7652 号)。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1、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2016 年 9 月,公司与原主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名: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6570188000145660。
2019 年 4 月,公司与现主办券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名及账号保持不变。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次股票发行接收募集资金的账
户情况如下:
股票发行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账户类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余额(元)
2015 年度 中国光大银 上海普华科 募集资金
第二次股 行上海黄浦 技发展股份 36570188000145660 专户 5,865,925.84
票发行 支行 有限公司
2、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是由发行对象张彦华、陈明祥以股权资产作为对价进行认购,不存在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情形。
3、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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