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7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430238 证券简称:普华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下述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李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是在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学历、任职经历及其他相关信息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该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公司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素养和工作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且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庆明、胡惠梦
2024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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