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3
证券代码:430238 证券简称:普华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
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北京市华思维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北京普华思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拟定为北京市,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货币形式认缴 12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北京市华思维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拟以货币形式认缴 8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尚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具体控股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以当地工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
资设立北京普华思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拟定了向控股子公司拟派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控股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子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子公司《公司章程》做出相关决议后当选并履职。该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表决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
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尚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控股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均以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核准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市华思维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觅凤路 7 号 1 号楼一层 004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觅凤路 7 号 1 号楼一层 004 号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外包服务;软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高学武
控股股东:高学武
实际控制人:高学武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