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3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430238 证券简称:普华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7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包晓春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竞标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天高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25
1.议案内容:
天津天高普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高普华”或“标的公司”)为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高普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本公司为天高普华的控股股东,持有天高普华 51.00%的股份;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高普华 40.00%的股份;天津市交通工程学会持有天高普华 9.00%的股份。
经通知,公司拟参与竞标购买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天高普华 40%股权,如中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受让登记。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规定签署并提交相关竞标文件并在公司中标(如有)后办理后续执行事宜。
此次竞标天高普华 40%股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普华思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北京市华思维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北京普华思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拟定为北京市,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货币形式认缴 12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北京市华思维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拟以货币形式认缴 8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云计算设备
公告编号:2023-025
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尚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具体控股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以当地工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同时董事会拟定了向控股子公司拟派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控股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子公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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