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14
公告编号:2020-110
证券代码:430234 证券简称:翼捷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我们同意该议案。
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颖昊 许荣
2020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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