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7
公告编号:2018-016
证券代码:430229 证券简称:绿岸网络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上海绿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上海绿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
3月 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neeq.com.cn)上披露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
告编号:2018-014),定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
会。
二、临时提案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3日收到股东许帆先生(持有公司
59.02%的股份)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上海绿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公告编号:2018-016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及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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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9.《关于调整投资理财期限及资金来源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关于提请增加上海绿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特此公告
上海绿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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