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7
公告编号:2018-017
证券代码:430229 证券简称:绿岸网络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上海绿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3日收到股东许帆先生(持有公司
59.02%的股份)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上海绿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核,上述提案人及提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后详细情况
(一)拟变更注册地址情况
变更前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士路23号2010室。
拟变更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云汉路979号2楼。
上述变更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二)拟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章程第四条原为“公司住所:上海市南汇区康桥镇康士路23号2010室”,拟修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云汉路979号2楼”。
公告编号:2018-017
上述变更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3日收到股东许帆先生(持有公司
59.02%的股份)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上海绿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召集人”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及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办理工商登记相关事宜
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后,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及备案事宜。
公告编号:2018-017
六、备查文件
《关于提请增加上海绿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
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特此公告
上海绿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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