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6
武汉璟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430222 证券简称:璟泓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武汉璟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作为武汉璟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方面,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和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武汉璟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07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何威风、范如国
武汉璟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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