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6
武汉璟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430222 证券简称:璟泓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武汉璟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璟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司的审议和聘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4 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武汉璟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06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预计 2024 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计划,有利于缓解子公司资金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被担保人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被担保人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或借款无法偿还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公司承诺将及时对子公司的运营管理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和跟踪。本次对外担保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损益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按比例享受其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何威风、范如国
武汉璟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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