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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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30203 证券简称:兴和鹏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兴和鹏能源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有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基本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
报表进行审计,并与 2022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中喜财审 2022S01481 号非标意见
审计报告以及中喜专审 2022Z00845 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兴和鹏能源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关于非标准意见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主要内容
1、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兴和鹏公司北京银行双秀支行银行询证函和重要子公司陕西兴和鹏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明宫支行银行询证函。上述两家银行涉及期末余额 2,714.89 元,账面借方发生额合计 3,733,451.41 元,账面贷方发生额合计 3,735,186.53 元。我们无法就上述银行账户余额、是否存在资金受限、融资、担保等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以及对相关事项在附注中进行补充披露。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兴和鹏公司应收承德克鲁德环保技术服务有
限责任公司账面余额 6,014,749.09 元, 已计提坏账准备 1,578,985.73 元。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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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执行了函证程序,并取得回函,但我们无法就上述应收账款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亦无法估计其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兴和鹏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持续经营”部分
所述,兴和鹏公司 2021 年发生净亏损 8,003,960.73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31,498,591.98 元,净资产为-616,234.15 元;同时,公司欠付员工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共计 5,355,207.14 元。公司虽然提供了改善持续经营的措施和相关支持文件,但我们未能获取关于公司未来一年内能够改善公司盈利情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兴和鹏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监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
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公司监事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 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公司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兴和鹏能源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020
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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