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21
证券代码:430202 证券简称:星河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北京星河康帝思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星河康帝思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2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5号乙5层V1会议室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2月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由钱红兵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电子自动化检测设备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范围:印制电路板测试设备、印制电路板制造设备、仪器仪表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销售计算机、电子元器件、机械电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电子自动化检测设备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范围:印制电路板测试设备、印制电路板制造设备、成套装备、仪器仪表、金属精密加工工艺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服务;材料技术、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计算机、电子元器件、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上述变更,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章程》第十二条,原为:“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电子自动化检测设备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范围:印制电路板测试设备、印制电路板制造设备、仪器仪表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销售计算机、电子元器件、机械电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现拟修订为:“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电子自动化检测设备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范围:印制电路板测试设备、印制电路板制造设备、成套装备、仪器仪表、金属精密加工工艺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服务;材料技术、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计算机、电子元器件、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上述变更,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2、《公司章程》第八十六条,原为:“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现拟修订为:“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为:(一)董事会审议批准每年度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对外投资事项;(二)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三)董事会审议批准每年度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债务性融资、为公司融资进行资产抵押的事项;(四)董事会审议批准每年度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委托理财的事项;(五)除本章程规定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外的对外担保;(六)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分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可由董事会决策的其他事项。”
3、《公司章程》第八十八条,原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现拟修订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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