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07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东展科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六年一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188室
电话:(8610)65325588 传真:(8610)65323768
邮编:100020 网址:http://www.longanlaw.com
目录
释 义......1
第一节 声明事项......3
第二节 法律意见书正文......4
一、本次股票发行的基本情况......4
二、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有关规定...................................................................6
三、本次股票发行过程及结果合法合规性的说明......7
四、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合同合法合规......8
五、公司对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9
六、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和公司现有股东中私募基金备案情况......9
七、本次股票发行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的意见......10
八、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是否存在持股平台的意见......10
九、结论性意见......10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简称 全称或含义
东展科博公司、公司 北京东展科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北京东展科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15年第四次临
本次股票发行 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股票发行方案发行股票
北京东展科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
《认购协议》 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
北京东展科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认购公告》 (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北京东展科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北京东展科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股权登记日 中制定的本次股票发行股权登记日即:2016年1月13
日。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 4
《股票发行业务指引》 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发行业务细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
《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投资基金登记和备案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
《验资报告》 告((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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