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娅互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盖娅互娱资讯
2017-06-29 17:21:2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6-29

股票代码:430181 股票简称:盖娅互娱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娅互娱”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3日通过书面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中包含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名, 实际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彦直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规、法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的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盖娅互娱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将董事会人数由5名增加至7名。提名张炜先生、苏文斌先生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7-042号《盖娅互娱董事变动公告(任免情况)》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二条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第二十二条 决议的形成



修改前:



除上条规定的情形外,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的同意。



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



修改后:



除上条规定的情形外,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以下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3/4以上通过:



(一)单笔人民币3000万以上(含3000万)的对外投资或资产处置;



(二)单笔人民币3000万以上(含3000万)的对外借款或贷款,连续12个



月内累计人民币1.5亿元以上(含1.5亿元)的任何对外借款及贷款;



(三)任何对外担保;



(四)修订公司章程;



(五)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七)变更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或进入新的业务领域等事项; (八)标的公司的上市、重组或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盖娅互娱董事会议事规则》。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内容进行修改。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修改前: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