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3
公告编号:2022-015
证券代码:430176 证券简称:中教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北京中教启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5 月 12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5 月 12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北京中教启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天祥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蔡红兵、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李志宏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志宏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无、暂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21 年 8 月,原告北京中教启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新兴置业有
限公司签署《协议书》,约定原告承包沈阳万科首府未来城学校特色教室布置及
公告编号:2022-015
设备安装项目,合同总价为 7,300,000 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约定按期进行承包工作内容,完成了合同所约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并根据合同要求,将验收结算所需要的包括产值确认单在内的所有材料交于被告。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进度款以及工程结算款。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要求依据双方签署的《协议书》,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 7,300,000元及利息、违约金等,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作为原告,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次诉讼不会给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传票》【(2022)辽 0105 民初 4395 号】
北京中教启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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