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证券代码:430171 证券简称:电信易通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电信易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电信易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电信易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电信易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
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
结合《北京电信易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出的在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
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
于下列类型:
1、 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 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
开发项目;
3、 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 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
下同)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
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
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九条 公司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总经理是公司对外投资实施
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负责对新的投资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
评估,经筛选后建立项目库,提出投资建议。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参与研究、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估、审
议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对外的基本建设投资、生产经营性投资和合营、租赁项目负
责进行预选、策划、论证、筹备;
(三)对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进行责任目标管理考核;
(四)负责对股权投资、产权交易、公司资产重组等投资项目负责进行预
选、策划、论证筹备;
(五)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负责协同相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
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协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