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智通: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更正后)
融智通资讯
2021-01-15 16: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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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1-15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430169 证券简称:融智通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676624796E



承诺主体名称 管明尧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对终止挂牌异议

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期满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管明尧





公告编号:2021-006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管明尧为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承诺内容:管明尧承诺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以合理的价格回购异议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以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1、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在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限期内按公司公告内容向公司提供股东身份证明、持股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并书面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票;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2、申请回购有效期限



自本承诺函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等方式交付至公司。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股份收购义务。



回购申请材料包含:

(1)经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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