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04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430164 证券简称:大医股份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大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大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2年1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6.20%股份的股东魏亚龙书面提交的《关
于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提请在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一、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以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公司单笔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或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包含 2,5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魏亚龙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告编号:2022-001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魏亚龙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二)审议《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三)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股东魏亚龙书面提交的《关于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
大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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