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21
公告编号:2022-028
证券代码:430158 证券简称:北方科诚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北京北方科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上诉状的日期:2022 年 7 月 20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7 月 11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北京橙叶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代小婵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赵家珍,谢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被上诉人一:
姓名或名称:北京北方科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苏喜红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常莎,韩骁、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被上诉人二:
姓名或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博
公告编号:2022-028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20 年 9 月 3 日,北京北方科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诚
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对北京橙叶商务咨询有 限公司(原名称“北京橙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橙叶公司”)提起侵权 责任之诉要求橙叶公司赔偿损失 1102 万元。同时,科诚公司向法院提起财产 保全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对橙叶公司部分财产进行冻结。橙叶公司认为该 财产保全属于财产保全错误,遂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2 年 6 月 29 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在作出(2022)京 0106 民初
7166 号判决书,驳回北京橙叶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2 年 7 月 11 日,北京橙叶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
民法院。目前,该院已受理本诉讼,公司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上诉请求:
1. 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 本案的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 科诚公司虚构诉讼请求
1、科诚公司以“合法催款行为”作为“侵权诉讼”的诉讼基础,本就不具 备合理性,不具备诉的利益,属于虚构侵权事实。
2、科诚公司基于“短短几天的合法催款行为",虚构“千余万元损失”,不 具备合理性,属于虚增诉讼标的。
二、科诚公司主观恶意明显
三、科诚公司的错误保全给橙叶公司造成了损失
(五)案件进展情况:
案件处于二审审判程序中,科诚公司将在案件二审审理中进行答辩。
公告编号:2022-028
公司将根据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将及时对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橙叶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民事上诉状
北京北方科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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