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24
公告编号:2022-007
证券代码:430158 证券简称:北方科诚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北京北方科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北方科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1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 月 2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北方科诚信息技术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苏喜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2-007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0 年 10 月 12 日,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公司对北京橙叶商务咨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橙叶公司)提起的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公司要求橙叶公司就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110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83.53%。公司未能及时披露诉讼公告,后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进行补充
披露。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赔偿
经济损失金额变更为 2488.1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8.6%,公司未能及时披露诉讼进展。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 1 月 3 日发布)第四十七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苏喜红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北方科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苏喜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不涉及财务罚款,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2-007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会针对《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细则进一步深入细致的学习与落实,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的业务流程,公司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采取的措施:加强与券商沟通管理,增强信息披露复核流程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北京北方科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北京北方科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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